11月30日,市人社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7章64条,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会议要求,人社部门作为落实《条例》的牵头部门,要大力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面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开展《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要严格贯彻执行,按照《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负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严格守法,充分利用法治方式,促进我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