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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社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作者:
时间:2021-01-04 17:51
阅读次数:23475
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许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