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材料上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26日
邮寄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26室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方式:
1、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0374-2333351
2、许昌市教育局人事科0374-2699822。
附件1:2025年度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度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5年度许昌市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