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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裁审衔接座谈会

作者: 时间:2024-05-27 09:13 阅读次数:2556

为进一步推动裁审衔接工作落实,将劳动仲裁和诉讼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效,2024年5月15日,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邀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畅通沟通渠道 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裁审衔接座谈会。

会前,市中院民四庭庭长张利耸、副庭长刘贺举实地参观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调解庭、数字化仲裁庭、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办案场所,并与现场法律援助律师就劳动纠纷案件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情况进行了交流,观看庭审直录播系统、可视化证据交换情况和仲裁院发展纪实纪录片,对仲裁院机构队伍建设、仲裁员专业能力、制度创新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市中院民四庭庭长张利耸介绍了中级人民法院各庭分管案件类型,民四庭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二审法院审理时可适用独任审理,省高院提倡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法院希望与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加强沟通,深入推进裁审衔接工作。市仲裁院院长张建华同志就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难点,例如因调岗引发劳动争议、如何界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等问题与法院同志展开深入讨论。会议提议对劳动争议的共性疑难问题,法院与仲裁院形成共同意见,统一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打通法院办案系统与仲裁办案系统的连接桥梁,将法院办案系统中劳动争议模块与仲裁办案系统信息共享,畅通法院与仲裁院处理结果查询、信息共享渠道,中院将省高院的劳动争议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分享给市仲裁院办案人员,统一裁审法律适用,运用于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仲裁员能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释明,裁审的标准和处理结果是一致的,达到良好的调解效果,提高案件终局率。同时,提议由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总工会联合,成立“调裁审工作室”,并将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及许昌市总工会派驻到仲裁院立案庭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的公益律师、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兼职仲裁员吸纳进工作室,全力推动调裁审联动,共创和谐劳动关系。

 

下一步,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充分发挥仲裁与诉讼的制度优势,创新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工作举措,完善多主体、多方式、多层次的联动工作格局,为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