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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2-06-28 15:20 阅读次数:175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这次对市人社局进行巡察,是一次政治巡察,突出了政治方向、政治定位、政治要求。市人社局党组始终扛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坚持第一时间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订好台账,严肃纪律,跟踪问效,全面、有序、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市人社局党组班子深刻认识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们反馈的问题,有的是困扰人社部门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我们自身难以发现的问题,有的是我们工作中容易忽略的问题,有的是我们缺乏决心勇气去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制约了人社工作健康发展,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成长进步,必须坚定信心,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2022年1月5日,巡察整改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启动巡察整改工作。1月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人事科等相关科室负责拟制整改方案。会议强调,要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1月18日,党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方案。1月29日,市人社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系统分析并指出当前人社工作在“标准、担当、效率、创新、服务、要求”六个方面的不足。2月9日,市人社局党组专题研究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处理意见。3月7日,市人社局党组听取巡察整改推进会筹备情况。3月14日,市人社局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市纪委监委派人到会指导并提出工作要求。通过会议动员,市人社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使命”、一份必须答好的“政治考卷”、一场必须打赢的“政治练兵”。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市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申占伟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党组始终扛稳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研究整改方案、整改动员部署、分析研判难点、加强对外协调、对上请示汇报等各个环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呈现出组织严密、上下联动、推进有序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台账管理,严格整改调度。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组会8次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在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我们反复修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既有“当下改”的举措,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个性问题,也有“长久立”的机制,总结共性问题、规律性问题。对个性问题“一案一策、分工包干”,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综合施治”,实行台账化推进,对需要整改的27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对账销号整改,确保“项项有责任、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音”。3月21日、3月28日、4月11日、6月13日,党组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巡察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有力推动瓶颈和疑难问题解决。

(四)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效。结合巡察组指出的制度短板,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实际,认真梳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针对权责不清、制度空缺导致的相关问题,坚持调研先行,明确权责,细化落实,坚决堵住制度漏洞。修订完善了《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各科室、局属单位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和重大事件报备及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则(试行)》、《许昌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专班推进制度、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例会制度、仲裁员教育培训制度等25项制度机制。在全市人社系统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人社系统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整改情况“晒”到阳光下,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以更加严明的纪律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销号整改,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中推动人社事业发展高质量

市人社局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听取整改进展与分析研判问题相结合、对上请示汇报与横向沟通联络相结合、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与开展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原则,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截至目前,3个方面9大类27项整改任务,24项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含已采取有效措施或建章立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的问题),1 项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第22 项:缺职干部配备不够及时和干部轮岗交流不够),2项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中(局属单位机构改革后未按照要求对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超编21人进行统筹消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治统领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形式化、表面化问题。

问题1:学习不自觉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进一步树牢“抓发展先抓党建、抓党建先抓学习”的理念。党组书记扛稳第一责任,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责任意识。坚持理论引领促进成果转化,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以来,利用党组会“第一议题”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时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11篇,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二是党组认真研究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秘书通过学习强国“要闻”等栏目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三是班子成员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发挥“头雁”效应。引领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查找纠正思想认识和具体工作存在的偏差,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用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2月18日,局党组邀请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外事处处长到市人社局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辅导,收到良好效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2: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扛稳理论学习第一责任,3月份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首先领学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申学习纪律,对集中学习研讨、线上线下自学、开展基层研学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组成员深刻理解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要求,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强化集体研讨交流,穿插专家辅导授课,持续激发学习内生动力,在联系实际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思想的理解和领悟,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年组织集中研讨不少于6次,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中心组成员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向党组书记请假并提前告知学习秘书,课后主动以自学形式补课,在个人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上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决杜绝他人代笔。2022年以来,共完成集中学习4次,集中研讨1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学习强国网站“要闻”“习近平日志”“习近平文汇”等专栏收集学习内容,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2年以来,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0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问题4: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督导。2021年12月,局党组每周听取一次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适应新兴业态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制定《关于稳就业促就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大对县(市、区)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把稳就业保就业要求落到实处。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据“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统计数据,我市2021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率高达94.83%。二是规范资金申报拨付流程。协调市财政局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督导力度,指导督促县(市、区)将就业资金申请悉数纳入“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之中,坚持系统之外无审批的原则,规范资金申报拨付流程。2021年上级财政下拨就业资金9826万元,全市共支出8863万元,实际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比例达89.16%;市本级2021年财政下拨分配就业资金1926万元,实际支出1660万元,支出比例86.17%。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活动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不充分,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等就业政策落实不充分,导致就业资金支出未达到财政部门支出超过90%的要求。自2022年起,将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纳入全市人社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确保2022年度支出比例达到90%,从制度层面扎实推进“稳就业、促创业、保民生”目标实现。三是多措并举纾困解难。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联合市财政局、经办银行印发《“万人助企联乡帮村 创业贷款服务万家”惠民工程实施方案》、《许昌市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小微企业”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贷款程序,推动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开展。2022年1-5月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67笔1406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3笔750万元),完成省定目标4.48亿的31.4%,;发放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330笔7360万元,完成省定目标2.25亿元的32.7% ,扶持自主创业567人次,带动就业2370人,市本级发放118笔3521万元,带动就业550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5: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发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人才政策宣传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重要文章。面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征集我市“高、精、尖、需”人才需求,通过省、市平台对外发布,大力宣传“许昌英才计划”和《关于汇聚一流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强市的若干举措》,增加人才吸引力度。定期了解企事业单位前三批高层次人才在单位作用发挥、离职和岗位变动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信息更新。二是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做好政府资助资金保障工作。联系评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资金申报,采取边申报边审核的方式,高效做好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专人对接银行代发系统,核验高层次人才账户信息,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至高层次人才账户。自2021年12月22日第四批高层次人才名单公示至2022年1月5日,为第二批、第三批315名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和生活津贴914.54万元;为第四批164名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补贴570.972万元;为20名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发放生活津贴36.5万元;为19名省派博士服务团成员发放生活津贴22.8万元;共计为518名高层次人才落实政府奖励资金1544.812万元,圆满完成了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做好了英才计划相关待遇措施落实,营造了良好的留才环境。三是积极推动配套服务落实。协调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做好“许昌英才计划”中的免费健康体检、免费公交、免费旅游配套服务工作,对受理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转递至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加快推进许昌英才专属社保卡定制服务工作,目前已将英才专属社保卡样卡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共同促进许昌英才配套服务落实。四是为企业引才提供助力。筹备参加“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紧贴行业领域发展方向和实际需求,编制许昌市人才需求目录。利用省、市两级网络平台,建立集政策宣传、人才服务、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为一体的全方位“云招聘”网络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招才引智。积极推荐我市有科研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向省人社厅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目前,已收到全市11家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五是升级博士后支持政策。2021年12月,配合市委人才办印发了《关于汇聚一流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强市的若干举措》,加大博士后政策支持力度。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将补足建站奖励经费差额。设立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经费,全职在站博士后,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5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许(来许)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1年以上,在许昌市缴纳社会保险,取得许昌市户籍的,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0万元。政策出台后我们也积极面向全市有研发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宣传,指导建站,同时鼓励已设站单位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鼓励博士后招收单位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制定叠加优惠政策,形成人才“蓄水池”。六是积极搭建招引平台。常态化征集设站单位需求项目和博士后需求信息,2022年一季度开展了全市博士后需求信息征集工作,运用省、市级平台积极推介,面向全国统一发布,为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搭建对接平台。第一批共征集13个博士后招收计划。开展博士后培养交流会,组织设站单位之间开展合作交流,针对项目和博士后需求,助力设站单位之间形成合力、优势互补。目前已为质检中心(工作站)和平煤隆基(基地)牵线搭桥,促成两个单位达成协议,联合培养博士后。下步将推广这种模式,通过“交流会”搭建平台,增强原有设站单位之间的联系,发挥各行业优势,资源共享,促进企业新型人才培养,稳步扩大设站单位规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6:机构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1月18日,局党组研究讨论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方案。2月9日,研究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2022年党政领导干部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干部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遵守市委编委对于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设置规定,落实市委编委对我局局属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分流消化的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二是针对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入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后造成人员超编情况,已经按照有关规定推进统筹消化。目前,已统筹消化7名超编人员,当前局编制已基本用完,剩下未统筹消化的超编人员在全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时统筹解决。

整改进度:整改尚未全部完成,正在积极推进中

问题7:资金风险防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全市人社系统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基金管理协同机制,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资格认证、数据比对、基金追讨等防控措施,合力防控基金管理风险。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规定的每年抽查不少于20%的下级机构,强化为每年抽查不少于50%的下级机构。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在各类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中建立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掌握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和实施整改情况。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各项制度。按规定设置岗位,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监督制约机制。四是结合鄢陵县骗保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扎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局党组带头学习社保基金典型案例,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社保基金是“带电的高压线”意识。加强社保基金领域风险排查,对照典型案例继续全面深入排查社保基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发现并整改了一批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不严谨、流程不规范、系统不完善、内控稽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健全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按照省厅部署,认真开展全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将必查重点“五种情形”扩展为“六种情形”,组织市县乡村四级相关工作人员464人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社保基金领域全面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梳理查摆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成立规范业务经办规程权限设置专项小组,严格落实工号管理、AB岗设置、补缴联审、大厅科长带班、防冒领等规章制度。采取每周定期抽查形式加强内部稽核,每年开展1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落实数据比对制度、基金追讨常态化机制,建立稳定安全的业务经办工作秩序。工伤保险中心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按规定设置岗位,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创业保障中心新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账号管理制度》、《失业保险待遇联网比对核查工作制度》、《失业保险征缴数据比对制度》、《失业保险基金账务核对制度》等4项业务经办制度,修订完善《失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稽核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问题8:统领全局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19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工作座谈会,加压奋进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1月30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深入交心谈心,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3月份局党组成员调整后,进一步理顺领导班子分工,党组会上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升担当作为和争先创优意识。研究审议联合印发《许昌市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积极谋划起草《关于加强全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党组会科学谋划2022年重点工作,2月17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会,坚持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企业和群众需求,突出三项重点:坚持就业优先,稳住民生基本盘;强化社会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创新引领,厚植人才发展优势。实施三项工程:“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提升工程;社保卡“一卡通”工程。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稳就业促创业专项行动;社保惠民专项行动;人才创新引领专项行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专项行动;人社便民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三是党组会审议印发《全市人社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细化了人社系统量化考评标准,就业创业工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工作在考核指标中均占较高权重。围绕目标考核指标和全局重点工作,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重点听取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角色定位、全省工作位次、工作特色亮点等情况。自2022年起对各县(市、区)正式实行目标考核,在全市人社系统营造争先进位、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9:统筹协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国家、省市规划要点,梳理重点工作,细化部门任务,对重点工作、重大任务设立工作专班,建立例会制度,加强指导督促,保证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诉求、要求,严格依照法规政策统筹大项工作、重要活动和经常性工作,确保有效协同、互促共进。认真把握人社部门重点、难点工作推进特点,紧贴任务地域、民情等各方面实际情况,厘清影响任务完成的主要因素、突出矛盾和短板弱项,抓住关键整体推进。二是组建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班。协调宣传、网信、财政、公安、住建、交通、水利、信访等治理欠薪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进入工作专班,并担任副主任,充实领导力量,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开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治理欠薪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高发问题进行研判部署。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期间每半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例会主要由各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争取2022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取得A级。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我市组织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现了国家、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动态双清零,我市国家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结案率99.8%,全省排名并列第2位。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结案率100%,全省排名并列第1位,进入全省第一梯队。三是加大对《社会保险法》宣传力度。优化参保办理流程,切实提升经办效率,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新注册企业数据和纳税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参保扩面活动。将仅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作为重点,深入企业现场,督促其办理参保手续。对已离开原参保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将人员户籍信息分解任务至各县(市、区),通过属地督促及时办理参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10:责任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发挥党组在破解难题方面的核心领导作用,经常分析研判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构建市级统筹、县(市、区)实施、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半年督导、全年总结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重难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紧盯指标,加强调度。研究制定《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周调度会议,通报全市排名,检查工作推进情况,专题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确保工作位次始终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截至5月底,全市共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9053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4221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8165人,分别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74.2%、60.2%、60.6%,均超额完成时序目标。三是抓住关键,推动落实。坚持每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工作进度进行统计,及时对各县(市、区)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及经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指导。2月份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算业务培训,进一步补齐业务能力短板,提高经办水平。加大“中人”待遇核算财政预算资金协调力度后,目前除禹州市尚有3400万元未到位外,其余财政预算资金已陆续到位。主动沟通对接,建议市财政局指导县级财政将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资金真正作为专项资金,单独预算、专项管理。持续强化协调配合,优化工作流程,持之以恒,压实责任,迎头赶上,尽快完成待遇核算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四风”问题依然突出方面

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问题1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审议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防止“灯下黑”。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经常沟通情况,系统分析党员干部廉政状况,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向党组书记报告党员干部廉政情况。2021年12月27日,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情况。2022年4月24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7.20”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动廉政工作开展。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信访工作科等职能科室成立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指导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建立完善权力运行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消除廉政风险问题隐患。2022年1月24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社保基金案件通报;3月7日,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动员会和社保基金“以案促改”推进会筹备情况汇报。3月28日,局党组会听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暨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会议筹备情况汇报。6月13日,局党组部署推进局机关和局属支部开展“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深化推进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和持续开展“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三项工作,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约谈活动。综合营商环境评价、行风建设评分等情况,综合运用风险提示、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廉政谈话,提升被约谈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落实廉政学习和讲党课制度。将党规党纪、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反腐倡廉理论列入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范围。年初以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从严治党十喻、《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报告解读等内容。落实重大节日前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元旦、春节和劳动节前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许昌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6月13日,召开党组会对“七一”前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联系支部讲党课活动进行安排,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1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找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从日常工作入手,主动作为,抓早抓小,着力发现问题线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年初以来,纪检组开展日常监督、节假日监督、疫情防控监督共计34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印发《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则(试行)》,规范问责对象和原则,监督执纪的程序和方式,需问责的情形和方式等内容。制定印发《关于各科室、局属单位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和重大事件报备及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和重大事件报备原则和方式、监督内容等。截止目前,根据相关科室和单位报备情况,列席局属单位组织生活会3次,对党内组织生活、大额工伤会审、工伤鉴定监督共计26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认真履行市人社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专班成员单位职责,配合市纪委开展社保基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社保基金、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域存在问题开展调研,推动下步工作开展。四是做好问题线索处置。用好用准党规党纪这把“戒尺”,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查处局系统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截止目前,纪检组共发现问题5个,责令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6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13:“以案促改”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局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案发单位运用典型案件“一案一整改”的通知精神,运用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整改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鄢陵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冯红雨套取社保基金案等本地本行业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二是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2022年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施方案》,重点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民生领域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治理能力、完善监督体系。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加强对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作为,以过硬的工作作风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取得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延伸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对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当“甩手掌柜”、搞“面子工程”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14:工作作风浮漂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工作作风。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提升工作规范性,加强对发文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文号混用、重复发文、文号顺序与发文日期倒挂等低级错误。二是做好汇报沟通。对编制部门认为政府购岗计划是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的单一项目,不能参照“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享受考试加分、解决编制等待遇,导致政策无法落实的问题,积极与组织、编制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向市有关领导汇报省政府对“政府购岗”人员的相关政策,并在下步工作中做好解释说明。三是细化政策措施。在上级规定的大的就业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6条措施。严格执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要求,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项目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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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5:官僚作风、“特权”思想犹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点分工的通知》,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所思所想、办事群众所急所盼,及时指导联系点党组织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扎根基层、联系群众,坚决抵制官僚主义作风。3月份中心组学习会上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谋划认领调研课题,每年完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抓实重点工作任务。党组会认真研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明确涉及本单位的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等2个指标统一由政务服务科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修订完善市民之家大厅人社窗口管理工作12项制度机制,持续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实施窗口单位考核工作,加强大厅人社窗口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人社服务中“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现象,打造一流人社服务环境。四是加强公益岗位管理。印发《许昌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加大公益性岗位管理和政策宣传力度。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发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市政管理以及养老托幼服务、社会救助、社区矫正、残疾人服务等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帮扶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按照“按需设岗、动态管理、总量控制”原则,安排现有人员参照用工合同期限逐步退出公益性岗位。建立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台账,坚决防止使用公益性岗位占比过大问题反弹。截止目前,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242人,其中人社系统54人,占比已由25%下降至22%。预计于2022年底会将公益性岗位数量占比下降至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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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6: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考核通报。制定《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加强窗口单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窗口人员上岗要求及请销假、文明廉洁服务、办件质量、办公秩序、着装规定、窗口工作人员进驻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提升工作作风,打造一流人社服务环境。今年第一季度,大厅热线评价、平板电脑评价中,人社业务办理好评率达99.99%。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对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五公开一亮明十不准原则”等12项窗口管理工作制度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工作纪律和文明礼仪培训,从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提升人社部门服务水平和形象。三是深化业务学习。依托全国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1274人参加“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练兵比武学习,营造“人人学业务、人人提能力”的浓厚氛围,打造“政策通、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利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发布、加强互动交流、深化政策解读,做好社会热点回应。目前,有关“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已更新,后期将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同时正与河南广播电视台许昌融媒体服务中心协商签署合作协议,开设“讲述人社故事、服务许昌百姓”新媒体专栏,全方位加强人社政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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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问题1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无依据的事项一律不予报销或支出。二是查处违规人员。对无依据支出的相关费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已认真调查,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费用。人事培训中心已退回支出的2人培训劳务费2240元;创业保障中心已退回报销领导干部电话费共计6400元;工伤保险中心3人已退回2020年到县(市、区)调研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共计400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1名工作人员已退回2018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销的报名费、考务费、等级评审费共计470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8月购买茶叶1800元资金来源为上年度结转跨区域就业合作专项经费,用于各就业服务机构和企业用工专项对接活动工作,属开展工作正常开支。责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范某某写出书面检查,对时任创业保障中心、时任工伤保险中心、人事培训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车制度,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18: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做好财务预算收支规划和年度审计,确保各类财务报表数据精准真实,账务款项核对准确无误,促进财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询价规定。对于超过1万元的大额费用支出,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资信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对于大额费用支出未进行询价直接采购的,询价手续不齐全的,不进行财务报销。三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重大经费开支及事项先研究决定再支出,促进询价制度落实。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工作,保障临时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统计,将未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录入系统,确保账账、账实、账卡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六是落实依规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市人社局网站主动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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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方面

7.党的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问题19: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利用党组会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形势分析研判、讨论研究、加强指导,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利用机关干部岗位调整时机,加强主体责任办公室人员力量,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人力支撑。加大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更好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作用。二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书记负总责,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进行研究,每年按计划安排部署、听取汇报、开展考核,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每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2022年4月12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点分工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培育工作亮点,把指导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安排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支部讲好党课,坚决杜绝党课讲稿照搬照抄,增强党课的针对性、指导性。四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机关党委牵头对全局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工作记录本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提升基层支部建设质量。指导基层支部加强“四化”建设,采取点面结合、示范观摩、结对帮带、全面达标等举措,推动基层党支部“四化”建设全面达标。2021年底全局党支部四化建设达标率为80%。2022年底前推动所有党支部“四化”建设全部达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2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参照《中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结合各科室各单位工作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党组议事清单,推动党组议事范围更加全面、科学、精准,彻底纠正了长期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的做法。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表决严格遵循一人一票制、逐个表决制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表决。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研究,在各科室各单位提交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议题中坚持事前研究的原则,在党组会上汇报大额度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不得以事后资金支出为议题提交党组会研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21: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换届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3年一次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和换届流程。机关党委对2019年5个局属党支部的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和报告进行了书面批复。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督促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杜绝“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形式化、表面化的问题。机关党委加强对局属党总支、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的检查,发现“三会一课”不严肃、不规范、走形式的问题,采取限时整改、通报批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要求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认真落实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票决的有关要求并做好规范记录工作。四是严格党务干部培训。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务干部队伍轮岗交流计划,选强配齐兼职党务干部队伍,注重培养后备兼职党务工作者。加强党务干部岗前培训、跟岗见学,采取梯次培养模式抓好党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如情景党课、演讲比赛、实地观摩、研讨交流、感受体验地方经济建设成就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8.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22: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科学谋划,突出政治标准,大力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在已基本完成的干部调整中,提拔正科领导干部8人,副科领导干部25人,把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真正选了出来、用了起来,形成强烈的正向激励效应。二是基本完成干部缺职配备和轮岗交流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程序,分批组织实施了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工作。第一批已调整到位,第二批公示已结束,现报组织部门备案等候批复。两批共提拔科级干部33人,其中配齐县级养老保险中心班子成员15人,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缺职配备18人,轮岗交流14人,我局干部缺职配备和轮岗交流不及时的情况得到了彻底改善。三是做好年轻干部优选优育工作。将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重点任务,体系化统筹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管理工作。坚持用当其时,在已基本完成的我局科级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中,35岁以下科级干部在本次干部调整中占比17%,在全局科级干部总数中占比提高到15%,比调整前占比提高75%,实现了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的目的。四是理顺机构编制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市委编委对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合并造成超编问题的人员分流消化要求,在完成分流7名超编人员的基础上,结合下步全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要求,通盘考虑,优化配置,科学谋划,盘活存量,使我局机构编制工作更趋规范合理。

整改进度:整改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3: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党组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学习纳入2022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公示《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研究干部任免、职级晋升等重大问题,坚持党组会研究并落实回避规定。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关于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和重大事件报备及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则》。在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过程中,坚持多请示、多汇报,把握时间节点,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结合系统干部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步完善了2018年6月以来新提拔任职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手续,考核合格的,完善正式任职手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24: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坚持工作需要原则,与时俱进,修订《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市财政印发《许昌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确保编外人员管理正规有序。二是机关因调动、退休等原因未及时调编销编的6人中,有4人已办理调编、销编手续。剩余因调动未及时调编的2名同志,调编手续正在积极协调办理中。三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质量、明确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系统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专项行动,限期实现人事档案精准分类、规范化装订。按照组织部门要求,持续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及审核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定期整理维护、补充更新,确保人事档案完整规范。四是完善出入(境)证照管理台账,实现证照收缴及时,使用、归还实时登记。下一步根据出入境管理部门2022年工作安排,及时完善报备人员信息比对。五是严格监督管理。由局机关纪委联合办公室、人事科成立督导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强“八小时外”作风监督,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对干部“八小时外”打牌赌博、接受吃请等违纪违规行为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9.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问题25:履行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党组班子带头扛稳巡察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定期报告制度。今年1-6月份,党组会8次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事宜、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合理分工,督促指导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科室(单位)将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细落实,对个性问题中映射出的共性问题,列入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深入整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27:存在敷衍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市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夯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把每项整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单位),明确整改要求、整改目标、整改进度,切实把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在抓整改的同时,着眼于标本兼治,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适时形成制度汇编,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公益性岗位占比过大、编外人员使用过多、局属单位自行聘用”等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攻坚行动。开展“精准帮助企业做好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便利的技能水平评价服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着眼长远发展,巩固整改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行百里者半九十,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党组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有的整改工作成效是阶段性的,有的整改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有的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距离市委要求、距离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局党组将加压奋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和“啃硬骨头”的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持续抓好深入整改,坚决克服“纸面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提质增效,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人社服务。

(一)牢牢扛稳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市人社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巡察整改“三移交”“五联审”等最新巡察工作制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标尺,认真、扎实、彻底地落实整改任务,展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担当和能力素养。党组“一班人”既当好“指挥员”,又当好“工队长”,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工作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从思想、行动、制度等多个维度正视问题、剖析问题、研究问题,坚决克服只盯“树木”不见“森林”的问题,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办法,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二)持之以恒巩固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市人社局党组将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从严从实、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按计划、分步骤,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人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逐一修订完善,切实巩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凝心聚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快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提能力、转作风,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以巡察整改的高质量促进党的建设高质量、人社事业发展高质量,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工作中,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惠民便民的实际成效,真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621268;邮政信箱: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1506室,邮编:461000;电子邮箱rsjdb2621268@126.com

 


 中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