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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劳人仲案字(2023)182号 田维新诉海南正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开庭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9 09:46 阅读次数:5193

开庭时间:2023年05月30日上午9点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3)0182号

申请人:田维新

被申请人:海南正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仲裁员:王玉佳

书记员:姜旭航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