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仲裁案件终局率,加强劳动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交流,持续提升仲裁和司法公信力,推进裁审衔接工作密切结合,共同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4年4月18日上午,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专职仲裁员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由民四审判庭法官审理的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庭审。仲裁员对法院庭审程序的严谨高效、审理方法的剥茧抽丝、总结焦点的精准无遗、证据审查的细致入微深受启发,为仲裁员今后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
庭审结束后,双方探讨交流、互相借鉴庭审经验,对部分案件的审理和裁判统一了意见。首先,就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新型劳动争议案件展开深入讨论。其次,对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协调、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深化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下一步,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大诉源治理,通过裁审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预警等方式,对化解处置劳动争议形成合力,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营造我市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供动力和助力。
近日,许昌市劳动仲裁院来了一位特别的群众,刘先生笑容洋溢,手拿锦旗。原来刘先生因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到我院申请劳动仲裁,在我院兼职仲裁员贾利民和专职仲裁员张亚平同志20余次调解,仲裁员详细给刘先生释明案件的客观事实情况,以及作出裁决仲裁委的法律适用,如果诉诸法院与仲裁委法律适用是一致的,刘先生与用人单位最终达成和解。刘先生特意再次来到仲裁院,当面表达了对我院办案公平公正、工作热情耐心的肯定和感谢,并向我院赠送了一面锦旗。仲裁院院领导表示这面鲜红的锦旗沉甸甸的,是荣誉更是责任,代表了群众对仲裁院既往工作的肯定,更给我们今后的仲裁工作带来了激励和鼓舞。长期以来我院坚持“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用柔性的调解来真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解民忧愁,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总体方向和目标,将真情实意注入调解仲裁工作始终,热情服务,孜孜不倦引导当事人以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重,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诉讼的目的是追求公平正义,使真正的利益受损者得到补偿,而非为了一口怨气而不断诉讼,增加个人及社会成本”的一致意见,从而实现纠纷最终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大大提升了调解终局率。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