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4)415号
申请人:尚艳华
被申请人:许昌丝弦发制品有限公司
仲裁员:孙婧楠
书记员:卢艳辉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