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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作者: 时间:2019-04-22 09:08 阅读次数:1008


 

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对市直用人单位开展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

一是书面审查与信息采集相结合。支队对所有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书面材料审查表,同时对用人单位用工整体情况进行采集登记,及时录入“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更新和完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为后期监管提供信息支撑。

二是书面审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支队注重将普法宣传和服务指导贯穿书面审查工作的始终,通过编印并发放《用人单位用工须知》、《劳动者求职须知》、《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面对面地讲解用工注意事项,帮助用人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书面审查与规范用工相结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立即指导其自行纠正;逾期未纠正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启动立案程序依法督促整改,切实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书面审查与诚信评价相结合。充分利用书面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自律意识,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诚信氛围,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截至目前,已有192家用人单位领取了书面材料审查表,支队对已报送的156家用人单位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