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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天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4 11:40 阅读次数:7426

各用人单位:

根据许昌气象局发布的预报气温2023年6月1517日最高气温将达到38℃

为有效应对高温天气,切实维护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等有关规定,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望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