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2023年01月05日上午9点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2)0349号
申请人:尹明远
被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
仲裁员:刘凌云
书记员:陈培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