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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第二十九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1-01-19 17:05 阅读次数:2972

河南长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校此次共开展二期培训,共培训75名学员,培训工种为营销员一个工种,依照《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的通知》(许人社【2019】34号)一规定此次现已达到文件规定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本次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共有75名,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9)117号文做好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10号)和《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技领办【2020】8号)规定,给予每人10元/学时,最高不超过700元的在线学习培训补贴。此次培训营销员在2020年许昌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中,且达到规定培训时长,实际核定补贴总金额为52500元。详细信息如下:

1.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日,培训专业:营销员;培训课时:72个课时;共40人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营销员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按照文件规定,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28000元。

2.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日,培训专业:营销员;培训课时:72个课时;共35人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营销员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按照文件规定,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24500元。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安区人社局反映。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1日

举报电话:0374-5139615

附件:2020年第二十九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花名册.xlsx

 

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