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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称、职级等问题产生的争议,是否作为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内容?

时间:2024/10/29 15:21:06

对于下列事项的争议,不作为人事争议案件处理;

(1)事业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等产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范围,但承包合同的履行涉及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聘用合同的解除的,可以作为人事争议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