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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就业登记如何办理?

时间:2024/10/30 16:32:56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通过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办理,办理网址: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1】23 号)

《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 豫人社办〔202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