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7月15日,全市报名参加7月份劳动能力鉴定共157人,2025年7月26日、27日经过医院现场查体、医疗专家组封闭评审,现将鉴定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期为8月1日——8月7日。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电话:0371-67110732、67110733)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对此次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工作及鉴定过程有投诉举报的,可在公示期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0374-2626001
2.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374-2122600
附:许昌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2025年7月).pdf
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