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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许昌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13 10:2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3〕4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2025年我市拟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面向我市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支持优秀技能专家、技术能手等建设“许昌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使其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为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示范。主要以各类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为载体,由高技能人才领办或创办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起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发挥高技能人才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实施精品工艺和带徒传艺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技能克难攻关、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基地。2025年在全市各类行业(领域)建设“许昌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5个。

二、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选择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纳入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一)获得过“许昌市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和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技师(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作为选手或者教练取得过优异成绩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程序

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办,以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为单位组织申请。各县(市、区)由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提出申请,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属单位申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推荐。申办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工作室基本条件、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申办单位对工作室的经费支持措施等,并填写《“许昌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各项目单位申报批准后要按照《许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文件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作为申报主体,要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不低于4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相应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项目建成后原则上每年师带徒培养10人以上。申报个人应与申报主体有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为申报主体正式在岗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够完成带徒传技任务,市级及以上技能类荣誉获得者优先申报。按照《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许人社办〔2022〕28号),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所需资金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人社部门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发挥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统筹谋划项目建设,逐项对照申报条件,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对每份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一律不得汇总报送。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明晰申报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做好任务部署、情况收集、项目初审等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单位符合条件。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不超过1个。

(三)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简洁明了。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不得超过60页,其中申报表、申报报告、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各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为一式二份,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骑缝章,标注页码。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05房间),申报材料PDF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xczjk5179@163.com

联系电话:2625179

附件:“许昌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