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建安区发放2023年第十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3-04 11:37

关于建安区发放2023年第十批补贴性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为深入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规 〔2022〕2号)文件、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23〕12号文件和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高素质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技领办〔2023〕1号)文件要求。区人社局委托许昌鸿晟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许昌鸿晟职业培训学校此次开展八期培训,共培训198名学员,培训工种为电子商务师、电工和叉车司机。现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共计288320元。

信息如下:

1.培训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培训专业:电子商务师;培训课时:85课时;共20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电子商务师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C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21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20人,补贴资金按20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32000元。

2.培训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培训专业:叉车司机;培训课时:72课时;共25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叉车司机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29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25人,补贴资金按25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36000元。

3.培训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5日,培训专业:叉车司机;培训课时:72课时;共26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叉车司机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27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25人,补贴资金按25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36000元。

4.培训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5日,培训专业:叉车司机;培训课时:72课时;共30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叉车司机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32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30人,补贴资金按30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43200元。

5.培训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培训专业:叉车司机;培训课时:72课时;共19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叉车司机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22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19人,补贴资金按19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27360元。

6.培训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培训专业:叉车司机;培训课时:72课时;共25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叉车司机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27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25人,补贴资金按25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36000元。

7.培训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培训专业:叉车司机;培训课时:72课时;共30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叉车司机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39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30人,补贴资金按30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43200元。

8.培训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7日,培训专业:电工;培训课时:72课时;共24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电工培训专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补贴标准为1440元/人,按照文件规定,三次抽查人数综合比例为26人,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24人,补贴资金按24人基准予以核拨,现申请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34560元。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安区人社局反映。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 3月10日

举报电话:0374-5113010

附件:2023年许昌市建安区人社局第十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名单.xlsx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