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9日,许昌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许昌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许人社办[2022]28号)。《实施办法》共分八章,二十条,主要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培养模式、项目建设、评价方式、激励机制、工作职责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部分 总则。共两条,一是明确办法目的,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助推“五个强市”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二是明确组织领导,在市委人才委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 主要目标。共一条,主要明确了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引进的工作机制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到2025年新增的高技能人才13.5万人的建设目标。
第三部分,培养模式。共三条,一是强化院校培养主阵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培养复合型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二是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支持企业创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等,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三是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按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同类型给予技师项目培训补贴。
第四部分 项目建设。共三条,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主要从全市高职院校中推荐,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高级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二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支持优秀技能专家、技术能手和传统工艺大师等建设“许昌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财政给予奖补资金。三是“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积极推荐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第五部分 评价方式。共三条,一是企业职工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给予企业最大限度自主权。二是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本科院校在校“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评价。三是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备案评价机构,
第六部分 激励机制。共五条,一是明确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对全市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给予奖励,鼓励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二是明确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力度的主要领域。三是明确高技能人才可自愿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四是明确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相应支持政策。五是明确持续完善技能导向激励机制。
第七部分 工作职责。共一条,主要明确人社部门牵头,财政部门保障,宣传、教育、工信等部门和工会群团组织加强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八部分 附则。共二条,主要明确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