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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5-01-07 17:25 阅读次数:254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8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9月19日至12月19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重点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9月29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工作台账,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领问题,确定整改措施,制定完成时限,按照时限完成整改任务;三是集中整改期间每半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自9月19日至11月30日,共计召开5次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部署整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重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整改问题取得实效。

2.监督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分别于10月28日、11月11日、11月26日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台账,规范记录管理;三是由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专人负责整改监督台账,定期检查整改进展。

3.上轮专项巡察反馈“社保中心4套集体住宅用房被长期无偿占用”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收回3套,剩余1套存在纠纷未追回。未追回的1套,法院已经受理,近期下发开庭传票。

4.上轮专项巡察反馈“与公安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长达7年未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份,市人社局联合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许昌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对《许昌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对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这两项内容的调整,更有助于加强人社、公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互通、深化经验交流,高效协同工作,共同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及时发现并高效解决问题。两部门围绕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率、强化教育宣传引导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针对日常工作中需要人社、公安部门密切协助配合的有关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在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工作中,进一步凝聚人社、公安两部门工作合力,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为更有力地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欺诈查处与防范工作,筑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线奠定坚实基础。

5.上轮巡察反馈“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着力指导基层支部依据党章及相关规定,明确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责分工。在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程中,注重提升其责任意识与使命感,从而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二是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基层支部党务干部深入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精神的集中学习活动。通过系统学习的方式,切实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养与专业能力,使其在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有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清晰的工作指引;三是全面梳理并统计各支部的换届时间信息,精心设立换届时间表。以此为依托,及时且有效地提醒基层党支部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在既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保障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能够持续保持活力与先进性,为党的建设事业筑牢基层根基。

6.上轮巡察反馈“近两年就业补助资金未完成支出任务,支出进度远低于目标要求,资金被收回”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落实进度。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各项政策落实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用足用好就业见习、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切实发挥政策促进就业作用;二是加快业务办理。每周调度“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业务办理进度,督促各县(市、区)缩短业务办理周期。10月份以来,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新增支出1764万元,支出进度提升13.36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先后以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工作落后县(市、区)发送督促函9次,提请市政府周交办任务17次,将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工作纳入“三包三联”、痛点难点问题集中整治督导范围,先后赴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21次,督促县(市、区)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加快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进度。

7.上轮巡察反馈“局党组学习不自觉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第一议题”等时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组会“第一议题”研讨交流的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二是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制度要求明确交流研讨发言人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11月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0月底组织全局13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12月组织全局科级干部、基层组织党务干部集中学习,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

8.上轮巡察反馈“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展开专题研究与部署,全力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建设进程。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会研究集中整治工作2次,营商环境优化工作1次。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精准策略,确保相关举措扎实落地,切实解决群众关切;二是积极开展人社系统贯彻上级重大决策的问题自查工作。紧密结合整改工作要求,围绕“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业务板块进行深度查摆与系统治理。全面梳理工作流程中的薄弱环节,深刻反思服务意识与作风方面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实现工作作风的根本性转变与服务质效的全方位提升;三是精心构建工作台账管理体系,严格对照各级各方面重大决策部署的要求与目标,持续强化跟踪问效。督促上级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内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9.上轮巡察反馈“资金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共计修订完善6项制度,分别为《关于完善企业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参保人员退休联合审核制度的通知》《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账户及权限管理的通知》《关于调整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审批AB岗设置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大厅科长带班制度的通知》《关于完善社会保险重点业务联合审核制度的通知》《关于完善待遇领取暂停人员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号管理,常态化清理暂停人员,全面核查疑点数据,并针对信息变更、大额支付、一次性补缴等重点业务建立联审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认真落实监管工作,维护基金安全运行;二是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及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全市集中整治工作延期至12月底,旨在确保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按照省人社厅、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积极追回基金,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仅取得显著成效,而且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三是组织召开了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做到问题应改尽改、资金应追尽追、持续推动问题‘见底清零’”,切实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与稳定。

10.上轮巡察反馈指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未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高发等问题缺乏系统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向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人社部门转发《河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严密筹备并保障召开了全市治理冬季欠薪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关于对双拖欠问题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排查全市欠薪底数,牵头起草《许昌市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高规格全市治理欠薪工作专班,建立治理欠薪周调度、重点问题研判、资金拨付监管、恶意欠薪问题打击和工作简报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协调保障5次全市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工作专班会议,上报省人社厅农民工欠薪台账,深入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二是10月底制作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流程图》,11月初,建立了《全面加强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监察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全面加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管。每周将省人社厅有关指标情况通报市住建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相关指标提升。

1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印发《关于加强失业人员分级分类帮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落实分级分类帮扶制度,加强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任务进度缓慢的县(市、区),提请市政府交办加快工作进度。完善失业登记退出机制,针对就业信息系统中长期失业“僵尸数据”进行注销清理;二是加密招聘频次搭建对接平台。调动企业用人积极性,组织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秋季专场”“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加大岗位信息发布力度。全市高频次、小规模举办专场招聘活动753场,为9300余家企业发布岗位信息30.3万个;三是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新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就业,今年以来全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713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四是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调整我市7家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培训任务量,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加快创业培训工作进度;五是扩大见习政策宣传。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推介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将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流程,以及小微企业开展见习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整理,制作政策问答反馈给县(市、区)及小微企业。向全市12.2万家企业推送就业见习等惠企政策短信,开展2批次见习岗位募集活动,累计发布见习单位157家,见习岗位信息2287个。先后组织707名离校2年内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44.5万元。

12.服务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工作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宣传制度。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提高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影响力,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根据全局重点工作安排,指导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每周填写并报送《政务信息自查整改周报告》和《许昌市政府网站自查整改表》,督促其及时更新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组织各科(室)、局属单位对人社局门户网站“便民服务”“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等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使人社系统网站成为人民群众了解人社政策热点平台;三是推进精准宣传。进一步优化政策服务流程,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指定专员开展人才政策解读,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省外专场招聘活动和本地高校双选会,现场面向企业和各类人才进行人才政策宣传,通过“许昌英才计划”微信小程序发布一站式人才服务流程,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四是推动交流互动。局办公室联合政策法规科及时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最新人社政策,规范办公室转接群众来电咨询,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业务科(室)、单位办公电话,及时回应公众的政策咨询和疑问。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到许继集团柔性输电、电力电子子公司和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门开展人才认定政策宣传解读,线上平台操作使用,现场指导人才申报认定;五是拓宽宣传渠道。协调兵锋软件公司和政府网站群运营公司,对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了维护,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政策信息,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访谈、政策解读等形式,广泛传播政策内容。同时,坚持每周每个微信公众号发文不少于2次,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政策解读和案例分享,提高政策传播的时效性;六是加强协同配合。坚持每月印发两期《许昌人社工作信息》,加强县(市、区)、各功能区人社部门之间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的交流,针对重点工作及任务,统一政策宣传口径,形成政策宣传的合力,提升人社政策覆盖面与知晓度;七是进一步优化线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向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征集线上人才服务事项,经协调后,拟增加服务事项7项。同时,积极将“许昌英才计划”线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项目纳入2025年社会事业领域项目谋划,争取市财政资金,建设升级系统平台,优化线上服务事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13.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许昌市人社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明确指标任务分工及工作职责,同时召开了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会上通报了《工作方案》,我局牵头的2个指标专班进行了工作安排,党组书记作讲话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实行定期调度,领导小组每2个月研究1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专班每月研究1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前已完成10月-12月指标调度,领导小组研究营商环境工作1次、中心组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次;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持续开展志愿普法宣传活动,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累计走访企业150余家,发放服务手册1800余册;四是强化农民工工资速裁庭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许昌日报》《营商河南》进行了宣传报道;五是充分发挥各类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人社+工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院长调解室”,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4.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公共交通工具开展流动宣传。积极对接市交通管理部门,在市区560辆公交车、1500多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幕,全天候滚动播放“缴纳一份社保、储存一生美好”和“在职交社保、退休无限好”的宣传标语;二是在市区沿街门店和人员密集区进行多点宣传。11月份“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期间,市社保中心合理利用社保服务“全覆盖”工作成效,利用各级经办机构及社保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将社保政策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更基层的地方,深入企业厂房、住宅楼下、市场大集、村头农家进行宣传,尽力打破因不关注、不了解产生的社保信息壁垒,增强群众的参保缴费意愿。通过对接市医保中心、银行网点等单位,实现了在市区15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52家社银合作网点、300多家沿街门店、市民之家大厅电子屏幕上不间断播放社保标语,提升社保政策知晓率;三是深入用人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11月份市社保中心走进物流基地,美食一条街,面向快递小哥、外卖小哥、小吃摊主等新业态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重点介绍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异同等问题,并现场答疑解惑,鼓励大家参保,巡察整改开展以来全市共计深入社区、乡村、企业、校园等场所68个,新增灵活就业参保人员8117人。

15.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评价机构14家,达到我省社会评价机构备案最新政策要求,并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下一步,根据政策变化积极应对,在政策允许时,积极申报备案一批社会评价机构,并积极培育一批开设有新兴热门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学校和企业团体进入备案后备序列;二是9月25日—28日,积极参加河南省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博览会,大力宣传许昌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提升园区知名度;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强化信用约束。按照市政府要求,每月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研判,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业月度专项报告。

16.协调推动劳动关系治理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28日,组织全市仲裁院培训工作会,全市人社系统70名业务骨干和30名企业调解组织调解员参加培训,调解仲裁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加强市仲裁院与功能区人社部门的沟通对接。11月份,与东城区、示范区人社局共同深入辖区企业送法上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指导企业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站,市仲裁院联合东城区人社局建立全市首家巡回仲裁庭,《河南日报》给予宣传报道;三是加大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持续开展志愿普法宣传活动,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累计走访企业150余家,发放服务手册1800余册,《河南营商环境门户网站》《许昌日报》给予宣传报道;四是2024年10月30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就高质量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进行现场座谈交流;2024年11月5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到市总工会开展“人社+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裁调活动,通过规范开展裁审衔接工作,扎实推进裁审衔接工作走深走实;五是对农民工工资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要求,继续优化农民工工资速裁庭工作质效,《许昌日报》《营商河南》进行了宣传报道;六是加强劳动仲裁案件的调解,充分发挥各类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用,2024年10月分别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人社+工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院长调解室”,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等方式,切实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

17.因沟通协调不到位,牵头的就业创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起步晚,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起底。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聚焦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自查核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全面起底,每周同纪检、县(市、区)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报送问题审核,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问题进行核减,提高问题报送质量。切实做到问题清、情况明,问题线索“零遗漏”,为问题整改到位打下坚实基础。截至11月28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累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工作60次,市人社局组建9个督导组分包县(市、区),对问题线索质量不高、整治措施不实的地区加强督导,市县人社部门共成立专班、督导组27个,开展督导指导116次,共排查发现就业创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59条,目前已经完成整改354条;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14条,推动整改问题数13条;二是进一步做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列入整改台账,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涉及资金数额较大的问题,督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理。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14条;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坚持系统观念、源头治理,在强化集中整治、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深层次思考问题根源,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7项,补齐管理短板。

18.巡察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参加技能培训、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查清巡察反馈情况,对有关人员和企业资格条件材料再次进行核实,补充完善合规的材料;二是印发《关于运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政府补贴性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完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度。市直不再统一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分配任务指导属地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加大资料审核整改力度,有效提升培训监管质量;三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全过程监管,提升补贴性培训资金使用绩效”的要求,着力防范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发生。

19.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严格落实轮岗制度。市社会保险中心围绕典型案件,11月5日召开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警示教育大会,市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班子成员参加,起到了较好的警醒作用。针对养老待遇发放、退休待遇核算、社保基金财务、参保登记、补缴等经办高风险岗位,认真开展轮岗交流工作,防范业务经办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对个别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予以追回,接到审计反馈问题后已及时对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贷后跟踪进一步加强,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力度,对创业担保贷款各项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落实监督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加强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整改期间,召开以集中整治工作为主题的“组组会商”专题会议2次。采取分层分级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10月31日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1月6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党纪教育画展,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0.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9月10日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体学习工伤鉴定业务相关知识;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于9月份、11月份工伤鉴定前主动与工伤保险科沟通,提前了解工伤鉴定专家抽取情况;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每次工伤鉴定前与工伤保险科沟通防范风险点,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21.官方网站“便民查询”栏目不便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拟订了《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使用管理规定》,对应各科(室)、单位业务职能,进行了网站后台账号划分,对信息更新权限与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进一步规范了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及使用管理;二是提升用户体验。与兵锋软件公司和政府网站群运维公司进行沟通对接,对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梳理,删除死链接和有问题的栏目,组织各科(室)、局属单位对人社局门户网站“便民服务”“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等栏目内容进行了时时更新,进一步提升用户感受;三是及时更新内容。组织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发布高质量的内容。同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每月政策宣传及信息统计公示力度,定期对信息宣传情况进行公示,督导各业务科室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四是推进性能优化。优化更新涉及高校毕业服务、人才认定服务、人事档案服务等44项服务内容,新增服务事项,通过12345热线提供服务。针对毕业生档案转寄和档案调出调入手续,研究细化了办理流程,增加了档案接收部门和联系方式,以及线上办理渠道,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利用招才引智省外专场北京站、上海站、长沙站专场活动。

22.社保便民服务网点重建设轻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督促指导。9月29日、10月16日市社保中心共计与16家合作银行召开社保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推进会,共同探讨交流如何提升便民服务合作网点的业务受理量;二是市社保中心建立以科室为单元的网点分包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分包科室每月至少一次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提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的社保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办事群众提供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的服务。同时信息数据科每周提取网点受理量,督导各科室提升分包网点受理量;三是在11月15日—11月21日开展社保宣传周活动中,市社保中心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充分运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四是通过加大宣传、持续督导、提升网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0—11月份市本级大厅业务受理量17370笔,其中网点受理量4483笔,大幅提高了网点受理量占比,有效解决了大厅排队等待问题。

23.党组研究党建工作不深入不系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委下属2个党委和4个党支部汇报本部门“五星”支部创建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书记进行了点评,达到了“政治体检”“集中会诊”的效果,促进了整体党建水平的提升;二是强化党务培训,提升基层组织生活会质量。组织各支部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通过发放党务工作规范书籍、邀请党务工作业务骨干传授经验和工作方法等增强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目标。同时,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深入基层支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组织生活,进一步拉近了与党员群众的距离,浓厚党内民主氛围;三是全面铺开“五星”支部创建验收工作,确保党建成果落地生根。12月份,根据基层党支部星级创建目标,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验收,对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实施情况及“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与审核,提出抽查反馈意见,帮助基层组织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24.干部空缺岗位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根据体制改革后的缺配职数,结合单位实际,强化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制定科级干部调整方案,坚持选人用人议事规则,突出政治标准,大力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二是局党组在深化干部日常了解的基础上,加快调整干部任用节奏,将职务职级调整分步实施,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严格按照职务职级调整程序稳步进行;三是我局在8月份启动了局属单位干部调整工作,完成了缺配职位任职。截至目前,局属单位缺配职务已配齐,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其中,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了7名科级领导干部,2名任中心副主任,进一步激发了干部活力,促进了事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增强责任感。将巡察整改视为检验班子政治意识和落实责任的重要标准;将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巡察整改与人社事业发展相结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党组将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强能的信心、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思路。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扛牢“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抓紧抓好作风建设,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净化“大环境”,也改善“小气候”,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知度,树牢“底线”“红线”意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格、经济上不出轨、行为上不失范。聚焦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提升党内政治监督水平,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队伍。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激励担当作为,引领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621268;邮政信箱: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506房间,邮编:461000;电子邮箱rsjdb2621268@126.com。

中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