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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选树河南省“青年就业创业之星”“灵活就业之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02 10:50 阅读次数:1327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广泛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提振青年就业创业动力信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青年就业创业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河南省“技能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36号)要求,现将我市有关推荐选树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推荐“青年就业创业之星”、“灵活就业之星”人选各2名,市人社局将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我市推荐对象。
二、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送。各县(市、区)根据分配名额分类别、分行业组织报送,要确保每个类别至少报送2人。选树过程中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选树条件和范围,进行综合评定,遴选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的青年、灵活就业人员。
(二)评选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组进行审核评议,从中择优遴选推荐至省人社厅。
(三)宣传推广。对省厅选树的河南省“青年就业创业之星”“灵活就业之星”个人事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和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地区组织选树,所报送人选要充分征求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意见建议。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选树标准和程序,对选树的青年、灵活就业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确保程序公平、公正,真正选树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引领作用的个人。选树事迹撰写要切实、生动、准确,确保选树对象的经历事迹等经得起考验。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报送材料进行认真整理,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河南省“青年就业创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版连同电子照片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 师瑞瑶 2622931
电子邮箱: xcsjyb@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省“青年就业创业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河南省“技能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2.河南省“青年就业创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doc
3.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doc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