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
二、适用对象
许昌各县(市、区)户籍或在许昌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邮寄说明
1.2023年之前,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统一接收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并在登记信息之后转递至户籍对应县(市、区)档案接收机构;2023年国家取消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之后,我市同步取消了档案市一级流转环节,高校毕业生请直接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县(市、区)档案接收机构;
2.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信息请咨询许昌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374-2699822)。
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档案接收信息
1.接收单位: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魏都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市民之家楼5楼521室
联系电话:0374—2653177
联系人:521档案室 邮编:461000
2.接收单位: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建安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5楼5151室
联系电话:0374-5139816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100
3.接收单位: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禹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中门一楼东128室
联系电话:0374—8279607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670
4.接收单位: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长葛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股
接收地址:河南省长葛市新区5号楼207室
电话:0374—6181797
接收人:档案室 邮编:461500
5.接收单位: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襄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八七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南
电话:0374-8392326
接收人:档案室 邮编:461700
6.接收单位: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鄢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鄢陵县梅里路429号人社局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374-7167256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200
7.接收单位: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CEF连廊1楼玻璃房
联系电话:0374-2332618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461000
备注:
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保管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人员人事档案。已经与许昌市直单位(单位公章编码以411000开头)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拟将档案保留在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在档案袋上备注工作单位和单位联系电话,市人才交流中心向用人单位核实后,不再向户籍对应县(市、区)转递。
五、办理流程
1.毕业生向学校申请档案回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并提供档案邮寄信息;
2.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邮政EMS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各县(市、区)档案接收部门,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
3.工作人员核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有无缺少、错装等情况。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签订一次性告知书;错装或发错档案的,与毕业院校协商后退回;
4.档案保管机构录入个人档案基本信息。
六、特别提醒
为保证人事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档案应由学校统一邮寄,严禁个人自带和私自拆封。
七、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1.2023年之前档案可登录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或拨打0374-2332618查询;
2.2023年之后档案请联系毕业高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