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06 16:21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以赴稳就业”安排部署,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市场供需对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2026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6年1月至2月中旬,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为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部门开展,集中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
(二)春风行动。1-3月,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各类劳动者、各类用人单位为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支持各类劳动者有序返乡返岗,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及时开工复产。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3-5月,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区域性青年人才交流会、跨区域巡回招聘会及配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服务月。4月,以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到民营企业就业。
(五)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6-9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以及有招聘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通过全市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六)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7-12月,以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求职需求,开展政策落实、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等系列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七)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9-11月,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区域性青年人才交流会、跨区域巡回招聘会及配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八)金秋招聘月。10月,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帮助企业招工稳岗,支持劳动者求职就业,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九)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12月,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集中组织直播带岗、优化就业指导、有序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等活动,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联合其他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地见效。
(二)推动服务下沉。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市场机构、街道社区和服务网点的协同联动,联合开展招聘活动、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要组织职业指导师等就业服务专家团队,深入社区、园区、高校、企业等开展专业服务。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400场,市、县公共就业招聘活动任务见附件。
(三)深化数字赋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快应用大数据、AI等新技术手段,精准推送招聘岗位、活动信息,积极探索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服务。常态化开设线上招聘专场专区,创新开展网络招聘,推广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招聘对接模式,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实施全媒体宣传,及时跟踪报道,推行政策解读,推广经验做法,推出服务典型,做到报纸有专题、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消息、手机有信息。要结合总体活动安排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打造特色化就业服务品牌。及时报送活动图片、新闻线索、典型案例,市人社局将通过官网、官微等总结推广。
(五)注重风险防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招聘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招聘信息审核和保护力度,确认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保护求职者个人信息。依法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