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创业服务体系,充实省级大众创业导师库,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政策解读、项目辅导、融资对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面向全市开展省级大众创业导师人选征集及择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从事创业指导、政策服务、企业管理、投融资、法律咨询、财税审计、科技创新、职业指导等相关工作,热心公益创业服务,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下列人员:
(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专业领域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业务负责人。
(三)有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
(四)熟悉创业相关政策的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
(五)投融资机构、管理咨询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六)省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负责人。
(七)优秀国家级、省级创业培训师。
(八)其他从事创业服务业的专业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能够为创业者解读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服务。
(四)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五)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积极投入。
(六)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省的创业指导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三、具体职责和服务方式
大众创业导师工作职责包括:
(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每年参与现场指导、网上指导、来访接待、来信答复等各类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3次。
大众创业导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专题讲座。开展创业讲座及咨询活动,帮助创业者掌握相关知识和政策。
(二)服务指导。为大众创业者提供项目注册、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营销策略、生产技术研发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业服务指导。
(三)项目论证。参与大众创业项目的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
(四)咨询诊断。为大众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为创业团队建设、培养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出谋献策,对大众创业者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五)结对帮扶。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为大众创业者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及跟踪指导。
(六)政策调研。开展大众创业政策专题调研,了解创业现状,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七)其他创业活动。参加政府部门、高校或有关机构组织的其它创业相关活动,如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宣讲等。
四、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单位、高校、创业孵化基地等统一组织筛选推荐。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属地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自荐。
(三)审核遴选。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推荐上报人选。
(四)省级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省级人社部门审定入库,对符合条件者颁发省级大众创业导师聘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 报送材料
(1)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自荐)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奖项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3)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二)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统一打包于4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摸排,严格对照条件择优推荐,确保人选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及入库资格。
(三)加强宣传动员,鼓励优秀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创业服务骨干积极参与,不断提升我市创业服务专业化水平。
联系方式:师瑞瑶 2622931 xcsjyb@163.com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