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了做好我市试点工作,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期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合作商业保险机构的公告》,经自愿申报和综合评审,以下6家保险机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有主动的合作意愿,拟同意作为承办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合作机构: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
3.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
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6.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
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需要承办机构与河南省社保系统实现搭建对接,我局将优先与已完成对接的保险机构签订协议,抓紧启动试点工作。后续将根据全市工作推进和系统对接情况,分批开展合作,逐步拓展范围,满足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多元化保障需求。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如有异议,请联系许昌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电话:0374-2626001。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