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助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即将通过答辩、进站6个月内可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6.符合各招收单位规定的其他岗位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收岗位
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7名,招收专业及条件等详见附件《许昌市202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表》。
三、应聘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2026年度内常年接受报名,具体截止时间由各招收单位根据招收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许昌市202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表》上提供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与招收单位自行联系应聘。
各招收单位通过考核、面试、答辩等方式择优招收。
四、相关待遇
1.招收单位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管理、考核、服务等工作。
2.招收单位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协议或企业劳动合同(在职人员签订工作协议),结合科研项目要求签订科研计划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目标责任、在站(基地)工作时限、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的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2号)和《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许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吸引博士后来许留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许人社办〔2025〕41号)规定的生活补贴、安家补贴、职称评聘、人才公寓、成果激励、出站留许一次性安家补贴等各项待遇执行。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